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办理漳州高新区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三、实施部门漳州高新区建设局四、办理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具体条件,五、办理流程见漳州高新区建设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六、办理期限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经延长期限后仍不能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将延长事由告知当事人,七、行政执法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行政执法机关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采取直接送达,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公告送达,法律、行政法规对文书送达方式有强制性规定的,九、救济渠道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