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农加函〔2021〕4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2015-2020年经我局认定的连江县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美丽休闲乡村开展监测工作,经省慎核查,实地走访并征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连江县永大农业园等8个示范点监测合格,保留县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资格,连江县陶源农家山庄等6个示范点监测不合格,取消县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提出,通讯地址: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29号连江县农业农村局201农经站电话:0591-26182002邮箱:ljxxxnyb@163.com连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