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在三明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三、工作流程(一)网上申报(2月21日8:00-4月8日17:30)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初审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三明市人社局进行申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于4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工商注册创业申报项目的资格初审,填写《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市人社部门完成网上申报项目的资格复审,(三)项目评审(7月31日前)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于5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开展,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效扩大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158*****0915电子邮箱:158*****0915@163.com通讯地址: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三明市列东街东新四路1021号原社保大楼3楼)省上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591-87540939附件:1.拟推荐上报项目材料清单2.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3.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评审工作联络员信息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1年2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