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澄迈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管理、向公众提供免费公共阅读服务的书屋均可申请奖励,2.以我县农家书屋、公益性书屋为阅读推广活动平台开展各类阅读推广活动的公益性书屋、社会阅读服务机构,三、奖励标准(一)建设奖,获建设奖的公益性书屋当年内不得停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公益性书屋,当年建设并正常开放达半年以上的书屋可参与当年管理运营奖的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益性书屋、社会阅读服务机构,申报主体为公益性书屋且拟参评当年管理运营奖的,对其5场次以内(含5场)的阅读活动不予发放阅读活动奖,申报单位主动向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提交申请表格(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3.阅读活动奖:申报单位在开展阅读活动一周前主动向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提交活动方案进行资格评审,建设奖、阅读活动奖根据申报情况每月可评审一次,管理运营奖每年度评审一次,建设奖、管理运营奖、阅读活动奖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附件:1.建设奖申请表及评审标准,2.管理运营奖申请表及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