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缓解疫情影响下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的通知》(厦市监知〔2022〕4号),并对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年度执行计划,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贴的发放工作,经企业申报、审核和公示,决定对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贷款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的企业,适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规〔2020〕2号)作为依据进行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提交不规范申报材料的企业,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明确补贴的金额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注明“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贴”,务必盖单位财务章或企业公章,由财务主管或负责人对企业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有效,于6月15日17时前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1211室,联系人:吴鲤源,并将附件3发至邮箱153844821@qq.com,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贴项目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3.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贴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下载:·附件_2023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贴项目.xls·附件_附件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docx·附件_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