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区人社局与纺织服装转移园用工企业共同组织开展缝纫类工种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认定,对企业新引进且成功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发放2.5万元/人的稳岗补助,入职连续工作满6个月发放1万元,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开展自主招工,对企业自主招用新员工(未经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推荐)且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500元/人的招工补贴,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向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员工推介新员工入职上岗,一次性给予推介人和新入职员工各1500元/人的补贴,对推介行业技术工人成功入职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且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对一次性推介50人以上(含50人)成功入职企业且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支持在清院校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到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顶岗实习,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实习补贴,本政策第一条补贴措施适用于经认定的缝纫类高技能人才,第二、三、四条补贴措施适用于为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推介技术工人的各类引才主体及引进的新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