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经信〔2023〕7号)文件精神,拟对2022年度工业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三、联系电话:0574-55880244,传真:0574-55883647,地址:海曙区国医街85号联谊宾馆,附件:2022年度工业企业“上台阶”(做大做强)专项资金拟奖励对象和金额汇总表.docx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9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