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健全交通建设工程行业诚信体系,结合我局第一次征求意见的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8日至7月7日二、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801室联系电话:0763-3369121电子邮箱:jjglk@qyjt.mail.139.com附件:1.《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doc2.《清远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单位意见征求、采纳情况汇总表.xls3.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分标准.xls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