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储字〔2017〕94号)等有关要求,已组织专家对《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898-23881861,联系人:王先生,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24号街区,附件:1.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2.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评审意见儋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