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政策内容包括第十一条(三)和(四)、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一),即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合同补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奖励和技术转移人才奖励,找到“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技术交易促进资助”,(二)窗口办理流程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资助申请表放前面),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三、联系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咨询电话如下: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三楼210、211室联系人:何先生、卢先生电话:0769-22897027、0769-22891996特此通知,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2022年3月12日附件:1.附件1《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pdf2.附件2《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2022年度技术交易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