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63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8〕214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9〕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0〕82号)等文件要求,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于2023年5月2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福建牧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罗源县中房镇松洋村标准化稻渔塘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单位完成了规定的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合理,符合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专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反映,联系电话26871172,附件:1、专家验收意见2、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汇总表(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省级统筹部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