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厦科规〔2020〕7号)(附件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分为学科和企业两大类,由于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主要任务、科研条件、科研成果等均有较大差异,结合2020年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中总结的经验及办法施行一年多来各企事业单位反馈的宝贵意见,我局起草了《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于3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tangsj0205@163.com,并随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交流,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10日(联系人:唐淑津2026597)附件下载:·附件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pdf·附件2:厦门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