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根据《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21年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21〕204号)文件,我区2021年度未启动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现对2021年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进行结算,收回2021年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6.63万元(详见附件),附件:2021年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结算表湄洲岛财政金融局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2022年2月28日附件2021年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结算表单位:万元地区已下达数全年发放金额2021年结算金额(收回)莆财社〔2020〕190号湄洲镇6.630-6.63合计6.63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