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以下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2年3月14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邮编:325000),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地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楼(电话:0577-88078381邮编:325026),项目名称出让人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拟出让期限温州港灵昆作业区12#成品油泊位出让海域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岛北岸港口用海透水构筑物3.3571公顷50年港池、蓄水等7.5870公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2022年3月11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出让海域公示(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