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3〕8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苏农规〔2022〕7号)要求,经符合条件的苏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自主申报,区镇推荐,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机科反映,联系电话:0512-63980674,附件:2023年吴江区拟推荐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