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高泽街道邱村、娄家官庄村、东穆家官庄村、户家洼村、西楼村,五莲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高泽街道办事处、洪凝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高泽街道邱村、娄家官庄村、东穆家官庄村、户家洼村、西楼村,洪凝街道吕公堂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莲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01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莲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莲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509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地块1为高泽街道邱村、娄家官庄村、东穆家官庄村、户家洼村土地,洪凝街道吕公堂村土地,洪凝街道吕公堂村旱地0.1754公顷,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五莲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四、安置意见经与高泽街道邱村、娄家官庄村、东穆家官庄村、户家洼村、西楼村,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附件:1.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补偿安置方案2.《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联系人:薛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