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第三批市本级2020年度拟返还名单及返还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8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78-2139702联系地址: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楼市就业服务中心附:2020年度市本级第三批拟返还失业保险费名单.xls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