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3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20号)、《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嵊农〔2020〕128号)等文件精神,经养殖主体申报、乡镇(街道)筛选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拟将嵊州市瑞鑫养殖场列入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第二批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至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3011028联系地址:嵊州市越秀北路47号附件: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表嵊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7日附件: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表序号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拟补助金额(万元)1嵊州市瑞鑫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嵊州市石磺镇雅璜村新建消纳基地沼液储液池550m³,水泵1只,输送管500米,31.515.5合计31.515.5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