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庆政办发〔2015〕204号文件,对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2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共7天,监督电话:0578-6059276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创业实体补贴金额(元)吴宗世332525********4316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庆元县两页广告设计有限公司5000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