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绥后勤通〔2020〕4号)文件要求,2021年9月,全县第二批次21家创建单位对照《绥阳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并对创建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自评报告和印证材料通过“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示范创建”平台完成上报工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于2021年10月,完成了第二批21家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初评验收,又于2021年12月1日至9日,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对创建单位开展了现场复核验收工作,第二批21家创建单位评价分值均为80分以上,拟推荐县公安局等21家公共机构为贵州省2021年节约型机关(名单见附件),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受理单位:绥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方式: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一楼,邮政编码:563300,联系电话:0851-26229643,附件:2021年节约型机关拟推荐名单绥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3月11日附件2021年节约型机关拟推荐名单(21家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文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团委、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