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经商省人力社保厅,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7月5日联系人:黄犇,联系电话:0571-88228291,邮箱:zjsjczx@163.com,联系地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25)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6月2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