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展示新时代我市群众文艺创作新成果,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经组织专家组评审及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抚顺市群众艺术馆选送,广场舞门类:抚顺市地秧歌艺术团表演的节目广场舞《满乡情》、抚顺市金达莱艺术团表演的节目广场舞《喜悦》,舞蹈门类:抚顺市牡丹峰朝鲜族舞蹈团的节目舞蹈《阿里郎》、抚顺市金达莱艺术团的节目舞蹈《喜悦》,戏剧门类:戏剧小品《找伴儿》,音乐门类:黄楚涵演唱歌曲《雷锋的笑容》、黄艺桓演唱歌曲《永远的雷锋》由我单位报送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展演,现将选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3年6月2日-6月12日),如对公示范围内申报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之日前反馈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公共服务科,(联系人:崔希彬,联系电话:024-57500765)抚顺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