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鼓励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等联合申报,(二)申报条件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专职从事专利转化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对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等称号的高校院所,二、项目任务和目标开展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建立本单位专利信息库(可转化专利、开放许可专利实施清单等),其中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给中小微企业的专利不少于30件,每年通过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专利开放许可信息不少于10项,协助本单位及时将已经转化的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项目任务和目标中所述的专利转让、许可等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转让变更登记或许可备案数据为准,将择优支持若干家高校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支持总经费不超过800万元,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詹俊华章佳仪联系方式:0591-87580275邮箱:103522555@qq.com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项目申报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