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实施日期:2023年5月15日一、补贴条件(一)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二)就业见习基地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四、补贴材料要求(一式2份)(一)《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二)《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需见习人员本人签名),(四)《就业见习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五)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失业青年提供身份证原件、失业信息登记凭证及复印件),(八)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就业中心受理人员现场审查申报单位条件信息和材料要求,符合条件要求的现场给予初受理并通过系统报送就职股,符合条件但不符合材料要求的明确告知需按时补齐材料方给予初受理,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现场退回申请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单位信息通过政府平台进行公示,符合条件但不符合材料要求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到就业中心补齐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申请材料及时退回就业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认定单位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