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豫科〔2020〕135号)和《开封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0-2022年)》(汴科文〔2021〕7号),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决定市、县(区)联动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拟于2022年或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入库,(二)企业填写《开封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盖章彩色扫描形成pdf版,(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电子版发邮箱:kfkjjgxk@126.com,认真组织辖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服务工作,未列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第二批时间:2022年6月15-17日;第三批时间2022年9月1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