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高中学考、中考即将来临,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生活环境,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温书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福安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市公安机关就全市高考、高中学考、中考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1.高考时间:6月6日-6月9日,福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高中学考时间:6月16日-6月20日,福安市城区、溪北洋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3.中考时间:6月23日-6月26日福安市城区和赛岐、罗江、穆阳、甘棠、下白石等镇、街道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考试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举报电话:110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