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推动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与国内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建设文旅数字服务平台,设立市级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依据各区人民政府和滨海新区各开发区重点领域平台企业引育、平台经济发展等综合评价结果,创新发展适应平台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物流配送能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监管服务(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降低平台经济参与成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平台企业建立信用信息合作、共享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平台经济发展情况和重点引育企业成长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17日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下载|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