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2年12月9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需变更选址红线,变更后用地面积为301平方米,变更后选址红线图已通过我局审查,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1日,各位市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应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送(寄)至我局自然资源规划科,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表明利害关系的相关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于公示期内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地址:妙高街道南街101号(邮编323300)电话:0578-85107620578-8510735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6月1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