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莆美镇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确定安置对象、安置面积1.安置对象的认定: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通知土地征收时载明的被征收人,确定安置对象(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并以此作为安置面积的计算依据(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报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指挥部批准执行(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指挥部),由莆美镇人民政府公示(责任单位:莆美镇、指挥部),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已确权的安置对象名单以抽签方式于2023年6月26日前完成确定选房顺序,于2023年7月3日前报送圣城集团(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由莆美镇人民政府组织中柱村村委会根据安置对象选房顺序逐户通知到销售中心看楼盘表、户型图和安置房沙盘模型,于2023年7月4日至7月20日完成选房(责任单位:中柱村、莆美镇、指挥部),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当场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缴交清楚购房款(或办结按揭贷款手续)(责任单位:圣城集团),或转为以被征土地每亩10万元给予货币安置(责任单位:莆美镇、指挥部),2.由圣城集团组织于2023年7月1日前建立销售中心,云霄县中柱村村民安置房建设协调小组2023年5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