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桂财监〔2022〕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以下简称补贴政策清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补贴政策清单内容(一)明确补贴政策清单范围全市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以及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外,其余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自治区财政厅原则上不再统一布置该项工作,通过当地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前,要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是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抽查、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的漏报错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将抽查、核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四)今后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管理工作按照本通知开展,并不再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监函〔2021〕2号),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县、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2.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公示情况贵港市财政局2022年3月11日文件下载:贵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docx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县、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xlsx附件2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公示情况.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