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拟聘请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二、“法律顾问”报名条件和时间(一)报名条件1.服务机构:(1)在中国设立的从事法律专业服务的机构或其分支机构,2.机构指派人证件(律师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3.证明服务机构及其指派人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信息、资料(聘书、合同、文件、网络截图等),(四)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报名资料使用EMS寄达: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龙田南三路1号综合治理办(注明“法律顾问”服务)联系人:郑海斌联系电话:0592-7096110三、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一)就大嶝街道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二)协助大嶝街道审查起草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订的合约或其它法律文件,(三)根据大嶝街道委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建议,到大嶝街道确定的办公场所内进行信访答复意见书的法律初审,并可提出口头或书面法律修改意见,(七)应大嶝街道要求协助出席相关信访协调会议,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及建议,(八)根据大嶝街道委托,出具重大涉访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或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建议,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