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构落户、增资及并购重组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级市(区)金融监管局(金融办)、财政局,各金融机构:根据《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2021〕53号)和《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指引》(苏金管发〔2021〕87号)相关规定,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构落户、增资及并购重组奖励申报工作,一、申报主体要求本次申报的奖励包括2022年度机构落户、增资及并购重组奖励等,申报主体具体条件参见《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指引》(苏金管发〔2021〕87号,市金融监管局已初步排摸符合奖励申报要求的主体(见附件2),申报所需材料参见《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指引》,结束申报后应在线下按要求向县级市(区)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及附件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5月29日9时至6月12日17时,(三)县级市(区)初审,各县级市(区)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s://manage.szzxzjsb.com)审核辖内企业材料,市金融监管局会市财政局进行线上审核,各县级市(区)金融监管部门应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版奖励申请材料(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及附件证明材料)报送至市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县级市(区)金融监管局(金融办)联系电话见附件3,附件:1.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指引2.苏州市2022年度机构落户(升格)清单(初排)3.各地金融监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