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报来《关于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变更监理招标方式》收悉,该项目我局已以霞发改审批〔2022〕110号文批复项目监理事项为公开招标方式,现鉴于你单位测算项目监理费用为75.6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文精神,经研究,鉴于该项目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原则同意项目监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特此批复,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