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引育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博士(一)实施房票补贴,新引进到台州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台州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享受房票补贴,博士、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年内在台州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房票补贴,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房票补贴,对新引进到台州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限来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台州非公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6年后,首次新引进到台州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以下,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房票补贴,给予新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10万元生活补贴,台州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每聘用1名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要求不少于23个月)或期满出站后留在台州的博士后(非在职),首次在台州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给予聘用单位2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五、附则(七)本意见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是指首次新引进到台州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本意见所述的年龄和来台州就业的时间分别指人才引进(首次在台州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的年龄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