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获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新建并通过验收的国家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的单位,分别给予每家最高30万元、10万元,全市质量强市建设每年总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每家企业认证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45万元,给予主要承担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温岭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给予30万元的奖励,每家单位当年参与标准制修订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项标准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认定为专利标准融合发展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全市标准强市建设每年总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能源计量示范工程的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项认证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全市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每年总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