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的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办函〔2022〕632号)精神,对2022年“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符合增产奖励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有关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的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办函〔2022〕632号)要求,且税收同比增长率5%(含)以上的2022年“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三、申报及审核程序(一)企业申报,自查符合条件的2022年“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于2023年6月15日前登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平台(http://zjj.dg.gov.cn/wssb_index/)或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329909)查看“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增产奖励申报办事指南,对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分送相关部门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不予奖励情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审核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审定批复、下达拨付通知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款手续,附件:2022年“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名录.doc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经办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