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落实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加快培育壮大我省瞪羚企业群体数量,按照修订印发的《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陕科办发〔2023〕38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流程(一)企业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认定条件见附件1)登录“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申报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三年有效期内瞪羚企业无需重复申报),(二)主管部门审核,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