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连续性,如:延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一批实施效果好、社会期待高的政策,如:优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等一批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纾困发展的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三是突出制度性,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且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进一步营造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良好税制环境,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这些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具体包括: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3.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5.沪港通、深港通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6.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7.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8.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9.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10.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11.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12.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