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和条件(一)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且工商注册地、税费征收入库及统计关系落户襄城区,并承诺在本地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的人力资源及上下游相关服务业企业,(二)入驻产业园享受扶持政策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值不低于15万元,职业技能培训、咨询、测评类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值不低于10万元,其他相关上下游现代服务业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值不低于20万元,(三)优先鼓励与襄城区重点产业关联度高、市场需求量大、成长性好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机构入驻产业园,二、具体政策(一)入驻奖励对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当年区级财政贡献度达到入园标准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当年区级财政贡献度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2、对襄城区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本政策实施当年起,当年新增部分享受产业园相关奖励政策,以当年实际区级财政贡献度超出入园标准以上的部分享受产业园相关奖励政策,区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四)对入驻产业园的全球、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500强企业或本地重点人力资源企业,自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满足本政策条件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