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3〕28号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落实自然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南政办〔2023〕5号)精神,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是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深刻认识到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时间的紧迫性,将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各乡(镇)、街道的补充耕地项目任务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60%,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五、强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将各乡(镇)、街道完成补充耕地任务情况进行挂钩,未完成市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乡(镇)、街道,附件:1.武夷山市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2.武夷山市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推进计划表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武夷山市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单位:亩序号乡(镇、街道)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旧村复垦、县级开发项目等补充耕地任务面积)其中:补充水田任务面积旱改水提质改造面积备注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1崇安街道16080132新丰街道3010133武夷街道6030134星村镇2010135兴田镇260100136五夫镇12060137上梅乡7030138吴屯乡7030139岚谷乡60301310洋庄乡150801311合计1000460130附件2武夷山市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推进计划表阶段时间进度立项阶段4月30日组织材料向自然资源局申请立项(属地)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5月15日)市政府牵头组织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武夷山市农业农村局、武夷山市林业局、武夷山市水利局、武夷山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报自然资源局(属地)项目初验8月15日自然资源局组织初验(自然资源局)日常变更阶段8月30日8月10日申请日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