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区政府质量奖由组织自愿申请,拱墅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包括企业或其他组织),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其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均要符合(2)至(6)项基本条件,杭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所有控股组织要符合(5)至(6)项基本条件,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五部分组成:(1)《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组织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对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分别进行评价说明,申报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控股组织的证实性材料,四、申报要求(一)请各街道(园区)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二)请有申报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意向的企业向所属街道(园区)递交申报材料,在2023年7月1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联系表(附件3)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附件:1、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2、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3、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4、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5、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6、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群二维码拱墅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29日关于申报2023年拱墅区政府质量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