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23日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2023年工业总产值较上一年度增加1亿元(含)及以上且工业增加值率不低于本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二、支持工业企业上规模对2023年当年新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叠加奖励1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工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给予叠加奖励50万元,给予叠加奖励100万元,给予工业平台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财政每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适用于我市各县(区)2023年度符合本措施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含工业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