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等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七天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70272,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xjjcg@huiyang.gov.cn,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行政大院内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监测分析股(邮编:516211),特此公告,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29日附件:1.惠阳区促进2023年第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等专项资金拟奖励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