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在公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业务部门:大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联系电话:0411-39989850监督部门:大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411-39989816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4房间附件: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doc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