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福建省2023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属于泉州市向除中国以外的G20成员以及新加坡等国外(地区)申请或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剔除发明专利无需实质审查的国家外,具体详见附件),并在2022年获得授权,且在2022年年底仍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二、资助对象第一专利权人(第一专利申请人)地址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每件资助4000元,获得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00元,每件国外(地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两个国家(地区),每家企业(个人)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可获得专利资助国家或地区及资助金额标准清单见附件),系统申报窗口期: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30日(相关操作请在工作日时间9:00-18:00进行),(二)申报流程:符合资助对象的申报人需登录“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网站(“http://112.111.2.122:443/”)注册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技术咨询电话:0591-63119631业务咨询电话:0591-87806496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保〔2023〕142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5日友情提示:视频播放功能仅支持IE9以及IE9以上版本浏览器附件下载:·闽市监知保〔2023〕1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