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激励新投资的实施办法》(江商务资服〔2021〕4号),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市商务局审核,现对拟获得鼓励引进新投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奖励资金的1家企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6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0-3507351,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江门市商务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拟获得2023年鼓励引进新投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奖励资金企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