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2〕2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3〕4号)、《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闽工信联法规〔2021〕77号)和《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和智能制造)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1.项目申报单位是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二、项目补助原则同一企业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切块资金不同项目补助,三、申报程序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惠企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的通知》(闽工信办函〔2022〕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项目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填报、提交,各县级工信部门通过政务内网平台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10.1.14.227/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进行配置),各县(市、区)须对企业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实,及时完成企业申报信息受理审核工作,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于2023年6月19日前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含汇总表,2.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所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交由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核,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3.申报项目需要专项审计的,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装备与电子工业科陈默涵电话:22385189市财政局企业科林明忠电话:28066572附件: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和智能制造)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2023年5月24日附件下载:·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和智能制造)补助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