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读懂涉企政策(《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序号政策具体措施细化措施有效期申报要求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座机)备注1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大力宣传“集群注册”登记模式,可以通过“集群注册登记的新模式实现创业梦想,1.依托“集群注册”托管机构,2023年4月23日完成首家“集群注册”托管企业办理,申请成为集群注册托管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可供送达文书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不少于3年(特殊情况可放宽场所面积要求),(四)已和托管机构签订了托管合同的集群市场主体,应由托管机构进行住所的集中注册登记,可通过企业代理服务有效监测集群市场主体经营情况,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张莉0871-63146175相关文件: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解读:《昆明市盘龙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