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景农发〔2023〕106号)要求,现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审核上报的2023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结合资金安排予以预拨,全县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计3699775.8元,补助标准为210元/亩,涉及19个乡镇(街道),计1166户、17617.98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8-5620713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2023年景宁县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配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