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门市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3〕30号)以及《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蓬江区惠民利企稳经济促发展政策十条的通知》(蓬江府〔2022〕8号)第(二)条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小升规”增加一次性奖励),我局组织发动企业进行申报,并对我区申报企业(共91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蓬江区经济促进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蓬江区经济促进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特此公示,附件:蓬江区企业申报2023年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名单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5月26日附件:1.蓬江区企业申报2023年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项目名单.xlsx。